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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交部「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」措施自113年11月5日起放寬申請人適用條件

  • 發布單位:苗栗縣通霄鎮戶政事務所

外交部為提供多元且便捷的申請換發護照管道供民眾選擇使用,自今(113)年9月3日起開始試辦「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」措施,符合條件的民眾在家就可以申請換發護照。為使這項便民措施嘉惠更多民眾,外交部經過審慎研議後,決定在不影響護照製發安全管控機制的前提下,放寬適用對象及縮短作業時間,並自今年11月5日起開始實施。

 

    上開新措施放寬的適用對象及縮短作業時間如下:1、開放居住在國外、在臺設有戶籍的成年國人亦可適用;2、取消「最近10年內未有遺失紀錄」之條件限制;3、將原定作業天數由14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工作天(澎湖、金門、馬祖部分因考量郵寄時程則維持原規定)。

 

   「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」措施適用對象的條件為:1、在臺設有戶籍且已成年人;2、護照已經逾期;3、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不需要變更的民眾。至於護照效期尚餘1年以下、需變更護照個人資料如中、外文姓(別)名或僑居加(移)簽的民眾,則可以選擇親辦或委任代辦方式臨櫃申換護照。詳細說明請參考領事事務局網站(https://www.boca.gov.tw/)「護照」項下及「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專區」。